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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人肉搜索的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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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5-26 10:14:0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网络热帖

  最近网站上有个帖子被炒得火热。发帖人自称是个老律师,他写了这样一个案例:一对老夫妇,中年得子,爱得自然如同掌上明珠。好不容易把儿子抚养成人,谈婚论嫁之际,房子却成了头等大事。

  未来儿媳提出结婚的条件,希望在市南区买一套一百平米左右的房子。老两口盼着儿子早点成家立业,可市南区的房动辄一万一平米的单价,家里哪来那么多钱哪?老两口一合计,只能咬牙把现在住的六十平米的房子以三十多万的价格卖掉,加上手头的积蓄二十来万,勉强凑了六十万。

  老太太将儿子小郑和未来的儿媳小马叫来,颤颤巍巍地拿出了存折,道:“现在我们手头一分钱也没有了,以后就指望你们了。你们买房成家后,我们和你们住在一起。希望到时候你们不要嫌弃。”

  媳妇拿到了存折,往老太太身上一偎,甜甜地道:“妈,瞧您老说的,哪能呢?我们要是这样做,还不被人指着脊梁骨骂吗?”

  小两口很快拿钱凑了首付买了房。结婚后,老两口呢也跟着住到了一块儿。

  日子一长,媳妇和婆婆就闹起了矛盾。小郑先是劝,可哪头他也不敢多劝。母亲那里,他不敢多话,生怕伤了老人的心;老婆那里,他也不敢多说,生怕一言不合,脾气暴躁的老婆离家出走。

  面对日益激化的矛盾,夹在中间的小郑很是被动,就在这个时候,老太太突然带着行李离开了家,不知去向。

  一直到这一年除夕夜,小郑还是没能找到母亲,一时伤心欲绝,便和老婆大吵了一通,老婆一向要强惯了,哪肯向他低头?气急之下,小郑扇了老婆一个耳光,老婆火冒三丈,她不哭不闹不上吊,只是冷冷地说了句:“小郑,有你的,再有一个多礼拜的时间,就是初八,法院一上班,我就上法院申请和你离婚。”

  小郑正在气头之上,听到老婆这样说,心里尽管有些懊悔,可也没当回事。

  可是小郑想错了,老婆说得到做得到。到了正月初八那天,法院刚上班,老婆一纸诉状就把小郑告上了法院,说小郑在婚姻存续期间,对自己施暴。也就是说,老婆小马是以家庭暴力的名义起诉了小郑。

  法院调查期间,询问了小郑,问他诉状上的那条家庭暴力是否属实。

  小郑也没多想,没好气地答了句:“什么暴力不暴力的,我不就是在大年三十这天打了她一个耳光吗?”

  大年三十都挨打,负责调查的那位女法官小李听了很不是滋味,也不知她写了些什么,法院最后宣判的时候,竟然同意了小郑和小马离婚,而且小郑作为有过错一方,家里的财产大部分判给了小马,包括那套房子。

  小郑这个人,也是个马大哈。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,他还是没多想。他以为老婆只是逞一时之气,使使小性子罢了,用不了多久,就会主动要求和自己复合的。他索性向单位请了半个月假,到外面找自己出走的母亲去了。

  这一找,竟然就是大半年,小郑的工作单位干脆把他解聘了。

  小郑对这些毫不知情,他继续着他的寻母之路。转眼又是一年年关,小郑口袋里的盘缠几乎用尽了,正准备坐火车返回时,突然看到母亲站在小车站附近,她的身后,是一个临时用石棉瓦搭建的小棚,母亲正在棚外的铁丝上晾毛巾,还不时地和旁边几个邻居聊天。

  看到了小棚附近堆满了矿泉水瓶之类的废品,小郑什么都明白了,他踉踉跄跄地向母亲那里奔去,快到小棚附近时,小郑突然双膝跪地,喊了一声“娘啊,我的娘啊”!

  小郑把母亲接了回来。可是,物是人非,屋子已经归了小马所有,他连门也没能进得去。小郑心里那个气啊,房子的首付款,是自己父母拿出来的。就算是判,也不能判给小马。于是,小郑也一纸诉状把老婆告上了法院,要求追讨房产。

  小马得知了这个情况,打电话告诉小郑:“我实话告诉你,就凭你那个模样儿,个头矮,人又窝囊,虽然上了大学,还是个聘作制工人。我原本没打算嫁给你,我是看在你父母那里多少还能榨几个,这才同意和你结婚的。说来说去,多亏了你那一巴掌,要不,再迟些日子,我也会找你一个不是,和你离婚。对了,顺便告诉你,我最近谈了个男朋友,就快结婚了,到时候我给你下请帖,你记得来喝喜酒啊……”

  小郑没了工作,走失了老母,最后,连父母辛苦一辈子积攒的财产也一并失去了。思来想去,小郑越来越窝火,把母亲临时安排在一家小旅馆里,自己悄悄地出去买了把水果刀。

  法院庭审的那天,小郑和小马分别进行着陈述,法庭没有当场判决。庭审结束后,两人走出法院,看到走在前面的老婆,小郑突然气愤起来,拿起水果刀,一下蹿到小马面前,扬手就是一刀,小马软软地倒下了。

  这一下,民事案顿时成了刑事案。小马死了,小郑也被判了个死刑,小郑的母亲听闻消息,万念俱灰,也在旅馆自杀了。

  死人委托

  帖子之下,跟帖竟然达到了数十页之多。网民们无不对这个案子扼腕叹息,说房子害了两代人。

  正当网友的讨论白热化之际,突然一个帖子质问发帖人:“你自称是律师,接了这个案子。这个案子里的三个人,最后全死了,那谁是你的委托人呢?还有,你在帖子中写了当事人的姓名,是否和你的职业道德相悖?”

  此帖一出,立即又惹出了网友热议。热情的网民觉是这事是真是假,现在还很难定论,既然帖子里有姓名、有地点,何不来个人肉搜索,看看事发地点到底是在哪里,这个老律师说的究竟是真还是假。

  老律师却对这一切迟迟不予回应。

  网友们真的开始行动起来。很快,一个叫“丙烷”的网友现身爆料:“根据这个案例的种种,我越发觉得是我们这里最近发生的一个案子。当事人,男的叫郑锋,是一家空调厂的工人,他的妻子叫马婉如,是市医院的医生。在我们这里,这个案子早已是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了。我对此觉得很奇怪,郑锋有父有母,如果这个帖子是真的,后面却始终不见他父亲出场;还有,我们南市区的房子,在郑锋他们购房的那时候,均价不过每平米三千块。现在才涨到一万块钱一平米。”

  陆陆续续地,又有很多另外的版本出现在了网络上。可是与老律师发的案例相对比来看,丙烷发的帖子看起来是最接近的。

  是啊,郑锋有父有母,可后来为什么只见他的母亲,不见他的父亲呢?马婉如已经死了,郑锋也死了,那套房产现在究竟归属于谁呢?那可是价值一百万的房子啊!

  网友们的情绪越发亢奋起来。

  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各大门户网站都转载了这个帖子。看到帖子的人越来越多,几乎每个网民看到郑锋在小火车站那里找到母亲的那一段文字之后,都跟帖说心酸不已。

  辛酸真相

  接着,又有知情的网友,道出了案子的后续发展。

  郑锋刺死了马婉如之后,被判了死刑。负责审理案情的法官们调查马婉如的情况时,意外地发现马婉如是个孤儿,也就是说,她没有继承人,她和郑锋也没有孩子。如何处置马婉如的房产呢?这对于法院而言,还真是件头痛的事情。

  法官们中间,也有很多网民,网络中的跟帖,让他们捕捉到了一条至关重要的信息,那就是,郑锋还有一个父亲呀。儿子死了,老人还有养老问题总得要解决,于是,在法院的合议庭上,就有法官提出,找到郑锋的父亲,把房产交给他。这个提议,在合议庭上得到了通过。

  郑锋的父亲并不难找,老人叫郑伦。10年前从区政府退休,自从他为儿子结婚卖房又买房后,就一直在外面租房住。

  还是法院的那个李法官负责找人,她没费多大的事儿,就通过区政府找到了郑伦。李法官把法院合议庭的审判结果告诉了郑伦,并让他及时地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。说这些的时候,李法官目光炯炯地看着郑伦。她不明白的是,为什么出了这么大的事儿,郑伦一直没有露面。

  郑伦很快就打消了李法官的疑惑:“我那个老伴儿呀,她抱孙心切,儿子他们买了房,她非得跟着去,说等孙子出世了,她还能为他们做做保姆带带孩子。我反复劝她,儿孙自有儿孙福,你这样想,未必人家也这样想,难免你去了拌嘴,那不是自找没趣吗?她听到这些,和我吵翻了,还把卖房剩下的钱全带给了儿子他们用,结果呢,钱用完了,人家也就撵她出来了。儿子用了娘的钱,心里不安,出去找她。我呢,退休了,没用了,退休工资也没几个,租房买米,就这样过着。儿子嫌我租房丢了他的脸,不肯认我这个老子,我也没办法。等我知道出了这些事,再想过问,也来不及了。唉,怎么说呢?现在我,我要这个房子,真是……想想还要掉泪啊。我老了,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……”

  本来李法官看到郑伦拭泪,心里也是一阵难过,她站起身来,准备向老人道别,突然房子里传来砰的一声,她不由得向里面看了一眼,是一只猫碰翻了书桌上的杯子,杯子旁边的电脑显示屏上,竟然就是网上热议的那个帖。这个帖,李法官已经看过不下十次,所以对那个页面再熟悉不过了。

  李法官一阵惊疑,突然灵光一闪,她斟酌着问道:“郑先生,你没有和郑锋的母亲离婚吧?”

  郑伦一惊,连连摆手说:“不,不,没有没有。我们那个年代,结婚办几桌酒就是结婚了,连结婚证都没有。”

  李法官一声长叹,幽幽地说道:“郑先生,你没有结婚证,离婚证自然也就没有了,对吧?我忽然想起来了,我去区政府时,听到有人说你曾是法制办副主任。还有人说,你估计不好意思以这样的方式露面。现在我明白了。我想,网上的那个老律师,是你吧?”

  郑伦没有回答,眼里却分明有泪花,半晌才道:“是我。我发这个帖子,只是心中有太多的感叹和悲伤。一个房子,让三个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,让我的家人天人相隔。而我,现在空守着一套房子,又有什么用呢?”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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