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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幽默的风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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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0-14 15:17:3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奥斯汀与张爱玲有一点风格很像,她们不调侃庸俗的老阿姨,而是喜欢顺着老阿姨们的逻辑说,将她们的可笑处平平道来,于是越显其荒诞。

  比如《傲慢与偏见》里,奥斯汀有所谓:“她一生大事就是嫁女儿,生平安慰就是八卦。”张爱玲的《鸿鸾喜》里则说:“娄太太没听清笑话,因此笑得最响。”都是精通世情,轻刺一句,见其可笑,并不特意抖响包袱。

  这大概是冷幽默的好处:读来并不见大笑料,却遍地令人浅笑的小包袱。

  类似的笑料,吴敬梓也用过。《儒林外史》中有一段:当时范进还在守孝,却照旧去县衙里面“打秋风”蹭吃喝。先是不举杯箸,知县就叫换了一个瓷杯、一双象箸,后來又换了一双白颜色竹子的来,方才罢了。当时知县紧张了,想范进居丧如此尽礼,倘若不肯吃荤喝酒,难道还临时给他来一桌素菜?等看见范进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元子送在嘴里,知县方才放心——这一下子就把知县的小心思一勾,两个人的可笑处都被翻出来了。

  博尔赫斯也有趣,只是他的幽默比较冷冽,不动声色。比如这段:“1517年,巴托洛梅·德拉斯·卡萨斯神父十分怜悯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着非人生活、劳累至死的印第安人。他向西班牙国王建议,运黑人去顶替,让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非人的生活,劳累至死。”

  前一句,看似真是个好人。后面一句,将“过非人生活,劳累至死”略一重复,黑色幽默便出来了。

  汪曾祺的《八千岁》是轻喜剧。吝啬的米铺老板八千岁被敲竹杠,破财消灾,心也宽了。于是结尾处,“是晚茶的时候,儿子又给他拿了两个草炉烧饼来,八千岁把烧饼往桌上一拍,大声说:‘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!’”

  这一句本已可笑,因为“一拍”,因为“大声”,更好笑了。活现于纸上,这是汪曾祺式的、质朴的有趣。

  金庸最幽默的一段,是这样的:“当下抖擞精神,在一方王羲之当年所用的蟠龙紫石古砚中加上清水,取过一锭褚遂良用剩的唐朝松烟香墨,按腕运指,屏息凝气,磨了一砚浓墨,再从笔筒中取出一支赵孟頫定造的湖州银镶斑竹极品羊毫笔,铺开一张宋徽宗敕制的金花玉版笺,点起一炉卫夫人写字时所焚的龙脑温麝香,恭候伯爵大人挥毫。”

  “这架子摆将出来,有分教:钟王欧褚颜柳赵,皆惭不及韦小宝。”

  这里的妙处是,您只要略通书法史,自然知道让韦小宝这个大草包拿这么多名家手笔来附庸风雅,是何其可笑。但另一点妙处则是,《红楼梦》里,贾宝玉去秦可卿房间里时,但见:“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,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,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。上面设着寿阳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,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。”

  只要是读过这两段的读者,自然觉得金庸简直调皮。若曹雪芹于地下读到,大概也要看得摇头苦笑了。

  但有人会说了:这样的笑料,难免被错过——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啊。

  这大概就是它们的妙处了——这点笑料隐在故事里,并不特意翻出来,以待识者识之,这算是它们的一点风流。而且,对作家而言,这些多半只是信手而为,并非蓄意用力。所以读聪明人写的东西,哪怕并不刻意讲笑话,也能看得笑容满面——因为聪明人太容易看到世上微妙的反差与荒诞,随手一举,便是一个了。

  所以纳博科夫说了,好的书,需要更好的读者才能品出其趣味——作为一个有些刻薄,又经常被误解的冷幽默天才,他这话可真是肺腑之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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