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脱不得的良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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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8 18:31:3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我不喜欢明朝,但明朝有一个人我却喜欢,这个人就是王阳明。

  他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,硬要盗贼承认自己有良知。事情大概是这样的,盗贼问他:“您说人人都有良知,您倒说说看,我们这群盗贼也有吗?”阳明先生肯定地回答:“有。”盗贼说:“证明给我们看。”阳明先生说:“只要你们照我说的去做,我就能证明给你们看。”于是,阳明先生让他们一层层脱掉外衣、内衣,最后剩下一条内裤。阳明先生说:“脱!”盗贼喊道:“这个再不能脱了!”阳明先生笑着说:“你看,这就是你们的知耻良知。”

  这个“不脱裤子”的故事真的很精彩。阳明先生用一条不能脱下的裤子,证明了人类的良知。但是,此刻我突然想起明朝的另一个人来,他与阳明先生以及这些盗贼的选择不一样,他是“脱裤子”的,而且,因为他,明朝成了一个“脱裤子”的朝代。

  这个人,就是朱元璋。

  朱元璋热衷于使用了一种针对士大夫的刑罚,叫“廷杖”,什么叫廷杖呢?就是打屁股。他打屁股,有两个特点:一是在朝堂之上,当众打;二是,脱下裤子,光腚打。据明清史专家孟森先生的说法,这是“明代特有之酷政”。为什么要打士大夫?为什么不在专门的行刑地打,而要在朝堂之上,当着文武大臣的面打?哪里不能打,一定要打屁股?打屁股为什么一定要脱了裤子?

  其实,朱元璋要打的,不是“士大夫”,而是“士大夫”这个称谓前面的“士”,他需要“大夫”为之役使,但不能容忍“士”。因为“士”,从孔孟以来,其天命乃是“志于道”,乃是“仁以为己任”,而不是做皇帝的家奴。他们读圣贤书,所学的就是成仁取义,祖述尧舜、宪章文武、宗师仲尼,以道统约束政统。朱元璋乃隔世嬴政,岂能容下这些?于是秦始皇焚书坑儒,明太祖廷杖棒臀。他曾经取消除曲阜外全国文庙的祭孔仪式,还发狠说要杀孟子,可惜他不能穿越,于是,他就杀孔孟的精神,你不是宣称“士可杀不可辱”吗?我就要折辱你们的士气,打掉你们的良知,剥夺你们的廉耻。我要打掉你们的“能忧心,能愤心,能思虑心,能作为心,能有廉耻心,能无渣滓心”。什么民贵君轻,打!什么民为邦本,打!最后,血肉模糊之中,个个俯首帖耳,人人犬马牛羊!“士”被打掉了,剩下的,是俯首帖耳的“大夫”;“道”没有了,只有他的“政”,从此,政统是人间绝对权威,权势乃是非的定夺准则!

  王阳明碰到的强盗,认为裤子是不能脱的;而士大夫们碰到的朱元璋,却认为裤子是一定要脱的。这就是大盗和小贼的区别吧。王阳明拘捕了不脱裤子的小贼,却不得不对朱元璋这样脱人裤子的大盗三拜九叩,噫!《庄子·盗跖》云:“小盗者拘,大盗者为诸侯。”信乎!

  这段历史,说到底,就是脱掉裤子的无耻。

  权势的敌人,说到底,就是人类的良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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