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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智多星母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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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30 12:46:5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再没有比写自己的老妈更费事、更害臊、更愚蠢也更无聊的事了。写好了是给自家人脸上贴金,俗不可耐;写得不好则免不了不肖子孙之嫌,还会遭别人嘲笑。

  那些恨不得杀了才好的讨厌老太婆,想来也必是某户人家无上尊贵的娘亲;对自己来说这世上唯一神圣的存在,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个普通老太太。夸不得,又藏不住,真是难缠之至,就连写作本身也多少变得蹊跷了。

  说我家老妈与众不同,当然不是指她有吃生蛇,或是脖子伸得老长,一到半夜三更就舔油之类的怪癖,只是稍微比别人做得过分些,或者称执拗,要不就叫穷讲究吧!

  几年前,她给我那在西班牙工作的弟弟寄去一个装满海苔、梅茶、脆饼等日本风味食品的包裹,可不知怎么回事,包裹最后没寄到弟弟那儿。她因此对整个邮政行业起了疑心,开始心怀敌意。自那以后每次去邮局,她都要把邮局配备的圆珠笔据为己有,再抓上一沓填写单——这些“战利品”就成了她开的小酒吧里的常备品。

  要是就到此为止,那还不能算怎么怪,她对邮政部门的报复可是愈演愈烈。有一天,这“复仇鬼”给我打来电话:“明后天你会收到一张明信片。给回一张啊。”

  “知道了。就这事吗?”

  “就用原来那张明信片回啊!”

  我一时没明白她说的意思,心想:又不是棒球,一张普通的明信片能这么传来传去吗?

  “没问题的,”她怕被窃听似的压低了嗓门,“我已经在该死的邮局可能会盖戳的地方都涂了蜡,只要仔细把蜡刮掉,戳就没了。地址和内容是用铅笔写的,用橡皮擦掉就行了。这么一处理,明信片焕然一新,可以再用一次啦!”说到这,她痛快无比地大笑起来。

  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吧,我仔细观察老妈寄来的明信片,果然发现在正面左上角涂了薄薄一层蜡。用刀一刮,邮戳随着蜡一起掉了。要照“复仇鬼”指示的做,正符合《邮政法》第八十四条“伪造有关邮政费用的代用票证、改造或消除已使用痕迹者”,被发现的话要处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虽说是父母之命,但这可听不得啊!她不知道,我是拿另外一张新明信片写好寄过去的。那段日子,她一直自以为报复成功,让邮局损失了七日元明信片费,所以扬扬自得,开心得要命。

  上面说到的这种多少有点古怪的独创功夫,其实源自老妈的天性,我从小便为此伤透了脑筋。

  关于她的出生年月,她也是一会儿说是明治末年,一会儿又说是大正初年,随当时的心情变来换去。要强调年长功高,就说是明治末年生的;想方设法显年轻时,便坚持说自己生于大正初年。出生地也一样,谈起小田原,她就说:“哎呀,那是我的出生地呀!”话题涉及横滨,又吓唬人:“我可是土生土长的横滨娃,所以得在这说两句。”提到新宿,便煞有介事地开口道:“就连我这新宿生的,对新宿如今这变化也……”真搞不懂到底是怎么回事儿。我们几个儿子姑且理解为,老妈是明治末至大正初出生于关东地区南部的。

  她确实是新宿柏木某医院人家的女儿,同东京药专毕业、在这家医院当药剂师的我父亲恋爱,之后嫁到父亲的老家山形县。父亲家是开杂货店的,从文具到鸡饲料,从中小学教科书到普通图书,什么都经营。不久便是千篇一律的婆媳不和,而且媳妇一张刀子嘴,八面威风,不仅不逆来顺受,还对婆母颐指气使。心软的父亲夹在中间,哄哄这个,骗骗那个,到头来不知是因操劳过度,还是由于生来体弱,在昭和十四年(1939年)就突然亡故了。老妈冲出婆家,猛学三个月后,拿到了药材商执照,就在原先的镇上开了一家药店。债台高筑,还要抚养三个正处于发育期的男孩子,所以老妈千方百计想赚钱。想着想着,天性里某些古怪的独创癖就抬起了头。

  一到夏天,乡下药房最好卖的就数盘式蚊香了。老妈注意到点蚊香可是项大工程,即便现在,这种盘香也还是不好点,用一根火柴很难点得着,当时的话就更是困难,都用木头尖上涂着硫黄的点火棍来点。老妈考虑到这太不方便了,要是能把蚊香的点火部分做成火柴头样就好了,只要在哪擦一下,就能“嘭”地着火,蚊香的主体部分也就随之点燃——这办法要是能成功,所有的问题就解决了,蚊香就会畅销,势必能大赚一把。

  糟就糟在老妈当时最爱看的书是《居里夫人传》,虽没打算靠改良蚊香来得诺贝尔化学奖,可她想到居里夫人是人,她也是人,没有什么人家能干成自己却干不成的道理。于是老妈在药房里废寝忘食,将自己参加药材商执照考试时那点可怜的药品知识倒腾来倒腾去,终于成功地给蚊香主干部分添加了点火药。没想到她刚试着在火柴盒的擦纸上一擦,那火力太猛了——哪里是什么蚊香,分明是熏香烟花!眨眼工夫火星飞溅到废纸篓上,起了一场小火灾,结果消防分队队长把我们家臭骂了一顿。可是药量减少的话,又不容易点燃,就是没法把握适中的量。

  随着夏日暑热渐渐消退,老妈的研究热情日益枯竭了,她最爱看的书《居里夫人传》,不知何时也给塞进了书架最里头。老妈的“化学家时代”就这么无所建树地结束了。

  不过在那种时候,就算顺顺当当造出一种十分方便、一擦即燃的盘香,也不知能否卖得出去。当时正值太平洋战争前夕,想来也没什么客人会为图那点方便特意赶过来。那时候“方便”可是“奢侈”的近亲,而奢侈则被视为大敌。

  一开战,物资渐渐匮乏,老妈的独创功夫甚至波及我们穿的衣服。在风雪交加、咫尺难辨的山形县,冬天得裹上罗纱斗篷。有一年初冬,老妈把我塞着卫生球的斗篷拿出来一看,原本长遮膝盖的斗篷这会儿还不及腰——大概是我这一年长得太快了。上学前,老妈见我把短小的斗篷拉来扯去想拽长点,便说:“把这件给弟弟穿吧,我给你做件新的。”虽说我也从“给你做”这句话里觉察到一丝不祥,那时却还无心怀疑她,于是欢呼雀跃地去上学了。上课时我眼前飄动的尽是新斗篷。放学时大雪霏霏,披上斗篷的同学问:“哎,井上,你怎么回事?没有斗篷吗?”我回答:“是的,不过我今天会有一件新斗篷!”我兴冲冲地踏着积雪回到家一看,斗篷确确实实做好了。

  可这斗篷不过是块蔓藤花纹的包袱皮儿,正中间剪了个口子,好能伸出头,衬里上缝了各种各样的碎布片。这斗篷裹得严的话或许不会不暖和,但我实在穿不出去。从那以后,每当我许下什么无法实现的诺言后又食言,遭人责备“别尽摊大包袱皮儿”时,总会记起那件蔓藤花纹的斗篷。老妈的“大包袱皮儿性格”似乎已经准确无误地遗传到我身上,想到这一点便够烦的。“什么样的父母养什么样的儿女”“有其子必有其父母”,这些格言似乎都是真理。

  有些时候,我对老妈这种独创癖也反其道而用之。刚进新制中学时,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肚子饿。早晨肚子塞得再满,一到第三、第四节课还是咕咕乱叫,于是我背着老师啃饭团,中午冲回家又干掉两三碗饭。当然肚子确实是饿了,再加上在课堂上偷吃盒饭,在当时该算是英雄壮举,所以我动不动就来上一次。有一次,这种把戏连续三天被老师发现,结果班主任老师跑到我家里来了。我想,不采取措施的话肯定得挨骂,于是等老师一走赶紧问老妈:“有没有什么办法,能让早餐盒饭绝对不被发现呢?”

  老妈本准备对儿子上课吃盒饭好好教训一通,就这一句话,估计一下子刺激到她那根独创癖神经,于是说教之事立马被忘到了天边。她说了句“这个嘛,简单得很”,马上从书架上取下个书的外包装盒,拿糨糊和剪刀把饭盒改装成一本书。说得准确点,是将饭盒四周都糊上封皮,合上是一本书,揭开封皮就是饭盒,再掀开饭盒盖子,便露出盒饭。她让我将盖子藏到书桌里,等老师走远了就吃盒饭,走近了就合上封皮纸放到桌上——真是太有创意了!见我看得目瞪口呆,她赶紧喝令:“明天赶紧试试!”

  就这样,训人的一下子成了共犯。我免了挨骂自然可喜可贺,可一想到自己在独立生活之前只能依靠这个胡作非为、变化无常的老妈,就不免心生不安。记得当时我还后悔,不如干脆让她骂一顿算了。话说回来,这个早餐饭盒也没派上啥用场。第二天的第三节数学课上,我吃盒饭时轻而易举就被老师发现了。因为用作书皮的外盒上贴的是亡父藏书《近代剧全集》中的一冊——明明上数学课,桌上却摆着《近代剧全集》,当然要露馅了。数学老师一看到饭盒便咆哮不已:“如此愚弄教师实属可恶,得赶紧告诉你妈妈,让她狠狠教训教训你!”

  “老实说,这是我妈的杰作。”听我这么说,老师大感失望。自那以后,学校再没就偷吃盒饭的事向我家提什么警告,大概因为知道母子同谋后都目瞪口呆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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