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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春天可以留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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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-7 09:30:2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一

  1988年的大年初一,我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停钟村。我爷爷觉得在龙年正月初一出生是个好兆头,预示着我今后将如龙一般一飞冲天。

  在我出生那年,我家附近的村子才开始通电,所有和电有关的物件都是奢侈品。尽管家里条件艰苦,给我摆满月酒的时候,爷爷还是请了皮影戏艺人,让他们在一排白炽灯下,演了一出大戏《杨家将》。那算是我们何家办得非常热闹的一次酒席,直到现在,当年参加过满月酒席的亲戚仍然记忆犹新、津津乐道。

  我的父母都是农民。父亲出生在停钟村,母亲则出生在与停钟村北面相邻的兴无村。两村之间隔着一条叫乌江的河,作为两个村子的分界线。

  我和弟弟在很小的时候,就跟着父母干农活了。父母当时并不能预见他们的儿子将来能否有出息,他们有点隐隐担心,要是将来两个儿子找不到工作,该怎么过日子。乡里人常说,学会了种田,就一辈子不愁自己的饭碗。因为这个缘故,父母对教我们种水稻这件事,很是上心。

  我5岁时,父亲在母亲的鼓励下成了渔民。

  每年冬天,他会跟随村里其他渔民到湖北或是江西,开始长达3个月的捕鱼生活。那是父亲少有的出省工作机会,也是他经常向人吹嘘的打工经历。打鱼生活让父亲开阔了眼界,也让他从停钟这个小山村走了出去,头一回领略到国家的广大。

  每年年关将至的时候,他就会背着一袋子充满鱼腥味的衣服、棉被和一些淡水湖鱼,出现在村口。他也会给我们带一些小礼物回来,好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外面的世界。

  我6岁那年,父亲带回来一口高压锅,它在当时的村里是个稀罕物件。父亲回来的那天,好多人来我家,围看父亲组装高压锅:锅身、锅盖、密封胶圈……组装完后,乡亲们要求父亲用高压锅煮一锅水。父亲开心地应允。父亲把水倒进高压锅,然后,把高压锅放在柴火灶上。烟火烘烤着不锈钢锅底,很快就把锅底烧黑了,看得我很是心疼。水烧开了,排气口喷着粗气,好像快要爆炸似的,邻居们吓得直往后退。这口高压锅,我们家用了10年,直到它的塑料手柄几乎融化了才被扔掉——这大概是我童年里接触的第一件“高科技”物件。

  二

  我4岁时,就进了村里的小学,成了村里入学最早的学生。小学毕业后,我到另一个村子去读初中,离家很远,有十几里的路程,走路要花两三个小时。为了缩短上学时间,我不得不学习骑自行车。家里那时没钱给我买适合我骑的自行车,我只能骑父亲当年结婚时买的二八式自行车。我个头小,站着才比自行车高一个脑袋,于是只能将脚跨进自行车的三角区域将身子侧在一边骑,走的又是崎岖的山路,其难度可想而知。初三结束,我考上了县城最好的高中,学校离家有近40里路,我不得不寄宿在学校。

  那时,我才第一次走出山村,第一次感受到城乡的差距。县城的一切,在我眼里都是新奇的,水泥路、红绿灯、小轿车、自来水、霓虹灯……我若是在县城看到新奇东西,都会跑到电话亭打电话回村里,与母亲分享。母亲在电话那头,每次都会勉励我好好读书,将来住在城里——我才真正意识到“城里人”这个词,在乡里人眼里,代表着一种向往。

  对我们这些农村学生来说,进城读高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学习,而是生活上的不适应,因为我们对城镇生活没什么概念。比如,冲水厕所该怎么用,一开始很多农村学生就不清楚。农家子弟想要融入城市子弟的圈子,也比较困难,因为大家的成长环境相差太大。

  2005年,我参加高考。那一年,湖南有好几十万考生,我考到全省300名左右,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录取。也就在那一年秋天,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生活在一座省会城市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安徽合肥,从湖南长沙没有直达那里的火车。我从江西鹰潭转车,乘一列绿皮火车花十几个小时才能到合肥。火车经过长江的时候,我激动不已。十几年来,我只在书上领略过长江的浩荡,第一次目睹长江的时候,我被那股奔流不尽的气势所震撼。

  我想,人或许只有走出原有的视野空间,才能真正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广大,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我们未曾见过、听过。我十分庆幸,我走出了我的小世界。

  三

  在大學,我读的是生物。学生物有个好处,要是我父母在乡下病了,我的一些生物知识可以帮助他们。乡村的医疗条件虽说比我出生那会儿改善了很多,可很多农民还是看不起病,用乡村土办法治病的事情仍时常发生,比如,用蜘蛛来吮吸蜈蚣咬后的伤口,用火疗医治蜘蛛咬伤……这些方法在学生物的人看来十分落后。

  我也是进了大学后,才逐渐了解很多西方医学知识。我有机会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个细胞怎么分裂,也学习了生物分子在细胞、机体内的相互作用,免疫系统如何对抗病原体入侵,不同的疾病如何在人体内发展……大学4年里,我有了蜕变式的成长,变得比以前更自信了,对未来也有了更多憧憬。小时候,我的梦想只是走出乡村,进入城市。那时,我对城市没有一个具象的概念,也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。于是,“进城”对于我而言,只是一个空泛的梦想。这个梦想猛然实现了,我却感到那样的彷徨。也恰好是这份彷徨,在大学里给了我探索的动力,让我不断寻找自己想做的事情。

  2009年,我大学毕业,并拿到了学校本科生的最高荣誉——郭沫若奖学金。同时,我也收到了哈佛大学生物系的录取通知书。就这样,我成了村里学历最高,也是第一个出国留学的小孩。乡下人对国外的印象并不明晰,对哈佛是所什么学校也不一定清楚。不过,大家听到何家有小孩要出国留学后,都感到特别新奇。出国前的那一夜,父亲又邀请村里的皮影戏艺人演了一出《杨家将》,那是我印象中我们何家又一个热闹的夜晚。

  我这二十几年的生活经历,从湖南的一个小山村,到县城,到省城,再到美国波士顿,涵盖了社会发展的不同层面。这短短的经历,要以历史学家的角度来看,或许可算作是前工业时代到现代社会的大踏步。二十几载,其实也可以说是恍如隔世。

  2016年5月25日,哈佛园内,哈佛经典文学系的理查德·塔兰特教授领着我、乔舍尔亚·坎贝尔和安妮·鲍尔来到哈佛纪念教堂旁的演讲台。乔舍尔亚和安妮是哈佛应届本科毕业生,我是应届毕业的博士生。我们3个人将要在第二天的哈佛毕业典礼上,作为学生代表致辞。

  在哈佛读博士的时候,我做科研报告的机会很多,但很少会在公共场合演讲。这样一次偶然的机会,倒也让我真真正正开始思考,这些年在哈佛学到的东西和曾经的经历。

  这些思考里关于乡村生活的经历尤其多,因为那段看似平凡的经历在无形中塑造了我。但是,要厘清这段经历却很难,因为那个时候,我大多是处在一种半懵懂的状态,对于身边发生了什么、村庄经历了怎样的变化,我都难以用只言片语勾勒出来。

  在外生活久了,童年和少年时的经历反而愈加清晰。在野地里放牛,在稻田里捕鱼,在夏天的夜晚捉萤火虫……现在想来显得格外珍贵。社会在飞速发展,现代化的变革已经让我童年时代的生活场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物质条件的改善对于乡村是件好事,可我回过头来想想,总觉得生活好像丢了一些什么。乡下的村民仍像我小时候一样,觉得进城是这辈子最大的梦想。可真正在城里购置房产了,又住不习惯,老是想回乡下老家住住。就这样,我们这一代处在城市和农村中间的人,慢慢地忘记了过去的生活,却又未曾真正融入当下。

  我的父亲常会叹着气对我说,我和弟弟这一辈,可能是村里最后一代经历过传统农业生活的人了,现在村里的小孩连秧苗是怎么插的都不知道了。我笑着反问父亲:“您难道还希望我们的后代继续过那种穷苦生活吗?”

  在这传统的乡村生活即将消逝的时代,我常感到不知所措,心里想把它留住,可一细想,又告诉自己它是应该消逝的。于是,我唯一能做的,便是用文字把曾经的那些经历记录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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